今后,省属科研机构、高等学校等省级事业单位对其持有人的科技成果,可以自律要求采行出让、许可、合作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积极开展移往转化成活动,除牵涉到国家秘密、国家安全性外,不须要审核或者备案。省属科研机构...